人员
任何香料生产中心都应聘用受过适当技术和实践培训的人员,并赋予他们权力和责任,以确保和维护所生产产品的特性、纯度和质量。
为了避免香料或其包装受到污染,所有参与香料生产和处理的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有皮肤病或感染。
房舍和卫生
所有生产区域都应整洁有序。应制定书面程序,规定需要清洁的区域、清洁频率、适当的清洁设备和材料以及负责清洁工作的人员。
配制和包装区内不得进食、吸烟和从事不卫生的活动。
工作区附近应有足够的清洁和通风良好的厕所设施,包括洗手和更衣设施,供生产人员使用。
所有生产区都应仅限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质量保证
所有香料配料和成品的预定特性都应由一个质量控制部门进行监测和控制,该部门应由一名合格人员领导,向管理层报告,并独立于其他部门。该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运作,有责任和权力批准或拒绝接受所评估的材料。
为质量控制部门提供的实验室设施的人员和设备应符合有效质量控制的要求。
质量保证程序应充分详细地规定样品的采集,包括数量、要进行的测试、样品的保留和结果的发布时间表。质量保证样品应有唯一的标签,注明日期和批号。样品应在适当的条件下保存,以备将来参考。
质量保证部门应对每批样品的规格和测试结果进行充分记录。
质量保证组织和程序应能使管理层或外部监督机构定期检查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任 何阶段是否严格遵守了所有指令和程序。
香料成分:质量控制和储存
所有用于香料配制或出售的配料都应适当取样,检测是否符合感官和分析规格,并由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程序放行。
对于所有配料和产品,都应保存记录,以便识别批次、生产历史或原产地,并确定各控制步骤的日期,包括质量保证部门的放行日期。
从供应商或生产中心发货到用于香料配制或运往客户手中的这段时间内,所有香料配料都应储存在与其物理和化学特性相适应的条件下。
因任何原因被拒收的配料都应进行相应的指定、物理或电子隔离,并根据拒收的性质进行处理。
制造业务
所有生产系统均应由合格人员监督和操作,并按照规定的单元操作程序进行培训。
对于所有生产设备和器皿,应提供适当的清洁说明,并由合格人员负责正确执行这些说明,并在使用前确保设备清洁。
所有生产设备的设计和维护都应使其适合预期用途。
所有生产设备均应安装在生产场所内便于清洁和维护的位置,并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污染。
用于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称重和测量设备应采用适当的方法,每隔适当的时间校准和检查其准确性。
用于生产和生产阶段之间储存的所有容器和盛器中的物品都应贴有醒目易读的标签,标明加工材料的名称和/或识别代码以及必要的批次识别数据。
在连续作业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进行批次记录。相反,可以使用持续更新的文件或自动数据收集,以便毫不拖延地审查任何特定容器内容物的生产历史。
应保存生产记录,提供每批香料生产历史的完整记录,表明该香料是根据相关的工艺文 件生产的,其特性是根据相关的规格进行测量和控制的。
应为每个批次准备一份单独的批次生产记录,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识别代码、重量以及有关包装材料或容器类型的信息。记录应标明负责该生产批次的人员和/或设备。
对于符合相关规格要求的每一批产品,都应在质量保证负责人的正式授权下编写一份质量控制报告。
包装和标签
在选择、处理和控制所有包装材料时,应适当注意其状况、清洁度和对所装产品的适用性。
所有成品包装和容器都应贴有符合适用法律的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代码和批号、重量以及任何特殊的储存和处理说明。
质量保证记录
所有质量保证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但无论如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生产基地的健康和环境保护
应用领域
本节适用于所有香料的生产和处理,包括储存、生产和工厂设计。如果未来行业发展需要,可能需要对其进行修订。
本部分的应用并不免除个别制造商遵守与其业务相关的所有国家或国际法规的义务。
基本原则
工作场所的健康保护和环境保护是香料工业最关心的问题。本节表达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不利影响的决心。
应采取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和行动,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这些措施和行动应切实可行,符合操作要求,并符合当地条件和国家法规。所采取的措施应与所涉及的风险程度相适应。
鼓励各公司之间自由交流有关健康和环境方面的信息。
健康保护
所有参与香料生产和处理的人员都应受到保护,以免受到物理性危害(如噪音、辐射、振动)或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化学影响。
应根据经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根据技术水平采取可行的预防措施,并根据操作条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努力消除或尽量减少接触健康危害的机会。
应优先采取技术措施和改进措施,如封闭系统、使用危害较小的材料、源通风和全面通风。
如果技术和组织措施不够有效,则应穿戴个人防护服和防护设备,如呼吸防护 (面罩、呼吸器等)、眼部和耳部防护(安全眼镜、面罩、耳塞等)、手部和身体防护 (手套、防护服、围裙、鞋等)。
应向员工提供有关所需防护措施的具体信息和说明,以避免在工作场所危害健康。
公司应定期检查其任何有潜在健康危害的工作场所的健康防护性能。如有必要,应进行暴露监测调查。
如果法律不要求提供安全数据表,则应向客户提供有关储存和处理的建议。
环境保护
应通过适当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环境免受不利影响。应避免对水、空气、土壤和公众健康造成污染。
应查明、评估并在必要时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排放物。
应规定避免向环境中的意外排放,因为这可能会对工作人员或公众的健康构成风险,或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应培养所有处理材料的人员的环保意识,并向他们讲解意外排放时的应急程序。
在需要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应向客户提供有关储存和处理预防措施的建议。
水源保护
应采取技术和行政措施,确保排放的废水符合与接收者(水流、公共或私人下水道或处理厂)相关的法律要求。
应避免将污染物质排入地表水渠。
空气保护
必须将无机或有机材料排放到大气中的浓度控制在国家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应采取技术和行政措施,避免将有害健康或环境的材料意外排放到大气中。
土壤和地下水保护
应保护土壤免受无机或有机材料的不利污染。
应采取技术和行政措施,避免土壤污染造成地下水污染。
废物处理
应优先考虑减少产生的废料数量,并将其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用于能源生产或其他用途。
应根据当地、国家或国际法律规定处理化学废物。只能使用官方批准的处置场所。
应为每种废物选择最合适的处置方法,以确保充分保护公众和环境。目前,在可能的情况下,焚化比填埋更可取。
应采用适当的废物管理方法。应妥善保存所有废弃物的处置记录。填埋处理记录应无限期保存。